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打打电话就能随时随地赚钱——家住大庆市红岗区的王某就遇到了这样的“好工作”。
原来,为了达到掩盖诈骗电话真实归属地的目的,诈骗分子指使王某准备好两部手机,一部用于接通诈骗分子,一部用于接通被害人。全部接通后,王某将两部均处于免提状态的手机放置在一起。通过这样的方式,诈骗分子就能在掩盖电话真实归属地的情况下直接与被害人进行通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王某使用多个手机号码,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线多次,从诈骗分子处非法获利3万余元。
家住大庆市的李女士,就是在接听了王某转接的诈骗电话后,她觉得是本地号码应该没有问题,进而轻信了诈骗分子冒充某APP客服退费的谎言,最终被骗近3万元。
很快,王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上缴了自己的全部违法犯罪所得。
红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量刑时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